萧山物业维修基金比例是多少?详解物业维修基金相关规定15


物业维修基金是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所需资金的专用基金,由业主按照物业共用部分的份额缴纳。根据《萧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萧山物业维修基金比例如下:

新建住宅* 住宅交付使用时,由开发商按70元/平方米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对于尚未达到交付使用标准但已预售或销售的住宅,开发商应按上述标准预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对于已达到交付使用标准但未达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的,开发商应在交付使用前补足差额。

已建成住宅* 业主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应按每年2元/平方米的标准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业主补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补缴时间和房屋面积按规定比例缴存。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况不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已列入政府计划改造拆除范围内的房屋;
* 产权为国家的房屋;
* 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

物业维修基金的缴存期限为房屋所有权的有效期限。业主在房屋出售时,应将物业维修基金的缴存情况告知购买人,购买人应当继续履行缴存义务。物业维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如果业主未按规定缴存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向业主催缴,并可依法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同时,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必须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不得挪作他用。

物业维修基金监督管理

萧山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物业维修基金存在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对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物业维修基金是保障物业健康运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业主对物业共有财产享有的权利。业主应当积极缴存和监督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共同维护物业的良好状态。

2025-02-13


上一篇:维修基金不只在物业费里!这几个地方也要留意

下一篇:商业用房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