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城物业管理条例解读与指导390


前言

《广州大学城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2月14日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广州市首部关于大学城物业管理的专门性法规,为加强大学城物业管理、保障师生和居民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分八章,包括总则、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管理、物业管理费的收缴和使用、物业纠纷的处理、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附则。

第一章 总则

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大学城范围内的一切物业管理活动,包括住宅、教学、科研、行政、生活服务等公共建筑及其配套设施的物业管理。

第二章 物业管理的范围

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绿化和亮化的管理;公共秩序和安全保卫的管理;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 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

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物业管理决策;
监督物业管理活动;
获得物业管理服务;
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

业主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物业管理规约;
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和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收取物业管理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监督业主遵守物业管理规约。

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物业管理规约;
按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保障公共秩序和安全;
保管物业管理档案。

第四章 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管理

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包括:建筑物主体、外墙、屋顶、楼梯、电梯、消防设施、公共照明、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由业主共同所有。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并制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使用规则。

第五章 物业管理费的收缴和使用

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按时缴纳,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共同协商确定。物业管理费专项用于物业管理活动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物业纠纷的处理

物业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业主大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调解物业纠纷。

第七章 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条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条例》和有关规定处罚。

第八章 附则

《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并废止原《广州市大学城物业管理办法》。

《条例》对广州大学城物业管理的意义

《条例》的出台,为广州大学城物业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师生和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大学城的公共秩序和安全,促进了大学城的可持续发展。

《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大学城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宜居的大学城环境,为广州市建设国际知名高等教育创新中心提供坚实保障。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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