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物业基金维修:一文读懂相关知识139


物业基金维修是业主为保障住宅公用设施、设备和房屋共用部位的完好,而预先缴纳的一笔专用资金。在南宁,物业基金维修的缴纳和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执行细则。

一、物业基金维修的缴纳标准

按照南宁市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南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基金维修的缴纳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6元/月。具体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并报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二、物业基金维修的使用范围

物业基金维修专项用于以下范围:
房屋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新;
屋面、外墙维修、防雷设施维修;
公共照明、绿化、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
消防设施、电梯、水泵等设备更新、改造;
天线、闭路电视等公共设施的更新。

三、物业基金维修的监督管理

物业基金维修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具体管理方式包括:
定期对物业基金维修的使用进行审查;
审计物业基金维修的收支;
公开物业基金维修的收支情况;
接受业主的质询和监督。

四、物业基金维修的规定

物业基金维修的规定主要包括:
物业基金维修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物业基金维修的缴纳和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业主公示;
物业基金维修的结余部分应转入下一年使用;
业主拖欠物业基金维修的,物管公司有权催缴;
业主恶意拖欠物业基金维修的,物管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物业基金维修的争议解决

如有物业基金维修方面的争议,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与物管公司协商;
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反映;
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重要提示

业主应重视物业基金维修的缴纳和管理,积极参与监督和管理,保障小区公共设施和环境的完善和有序。同时,物管公司应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使用物业基金维修,维护业主和小区的合法权益。

2025-01-09


上一篇:河北保定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业主和物业的权利与义务

下一篇:掌握物业管理妙计:不可错过的物业文案书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