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物业管理条例】考试重点题及答案117


1. 物业管理的性质是什么?

答:物业管理是为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物业的良好环境而进行的管理服务活动。

2. 业主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什么?

答:业主大会。

3. 业主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重大维修资金的使用等。

4. 业主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等。

5. 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有哪些?

答:收取物业服务费,享有与物业管理活动有关的各项费用报销,依法转让物业服务合同等。

6. 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有哪些?

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保障物业的安全和良好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等。

7.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答: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场地等作为划分依据。

8. 物业管理费用由谁承担?

答:由业主承担。

9.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收费、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

10. 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为多久?

答:1-5年。

11. 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答:参与业主大会,享有物业的共有权,享有查阅物业服务合同权利等。

12. 业主有哪些义务?

答:遵守业主公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爱护物业等。

13. 对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由哪个部门负责查处?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4. 违反本条例,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 本条例自何时起施行?

答: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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