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吉木萨尔县物业管理制度详解172


前言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吉木萨尔县制定了[吉木萨尔县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对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明确。

第一条 总则* 本条例适用于吉木萨尔县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 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住宅小区、非住宅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修理、管理的活动。

第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拥有与其承担的物业服务面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具有良好的信用和服务记录。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合同》应当明确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收费方式、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以下物业服务:
* 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清洁;
* 对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设施、道路、照明等进行维护管理;
* 保证物业区域内的安全,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 收取物业服务费;
* 组织业主的相关活动;
* 提供其他物业服务。

第五条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 依法享有共有部分的权利;
*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活动;
* 参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策;
*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 业主履行以下义务:
* 遵守《合同》的约定;
* 服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 保护房屋和共有部分;
* 维护物业区域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 依据《合同》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 制定和实施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 监督业主履行《合同》义务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 保护物业区域内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 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以下义务:
*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 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收支情况;
* 接受业主的监督;
* 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监督管理* 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业主或者使用人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改正。

第九条 附则* 本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 本条例由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025-01-07


上一篇:智慧物业管理的方案

下一篇:斗门区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