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规范物业行业经营401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发展,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分七章五十八条,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明确业主权利义务

《条例》明确了业主的权利,包括:享有对共有部分、共用设施的共有权和收益权;参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举、表决事项的权利;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的权利;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等。同时,《条例》也规定了业主的义务,包括:遵守业主公约和相关管理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爱护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等。

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条例》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服务标准、收费管理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在资质方面,《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在服务标准方面,《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定期向业主公示物业服务质量;在收费管理方面,《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和业主大会议定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得乱收费或加价收费。

三、明确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条例》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发展;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协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提供便民服务。

四、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条例》建立了健全的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管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程序、业主维权途径等。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条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暂停营业直至吊销资质等。

五、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条例》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使用情况等信息,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有权查询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并对物业服务提出建议和投诉。

六、创新物业管理新模式

《条例》鼓励探索创新物业管理新模式,如引入智能化管理、社区自治等。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智慧物业管理系统,提高物业服务效率和质量;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物业管理事务的决策和监督。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西安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迈入新阶段,对于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物业管理环境。

2025-01-06


上一篇:物业贺岁文案:祝您新春吉祥!

下一篇:山大路物业管理条例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