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物业管理条例最新解读75


前言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清原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清原县物业管理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该章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定义。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该章明确了业主大会的组织形式、职权和决策程序,以及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管理职责。

第三章 物业管理企业

该章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管理职责、服务标准和违约责任。

第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该章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监督管理等事项。

第五章 物业管理区域

该章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专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 物业费

该章规定了物业费的用途、收费标准、收取方式和拖欠责任。

第七章 消防安全管理

该章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八章 环境卫生管理

该章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进行了规定,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计划。

第九章 治安保卫管理

该章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保卫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

第十章 其他

该章规定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事项。

结语

《清原县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清原县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应深入学习和遵守条例规定,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稳定和美好生活环境。

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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