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物业管理条例来了!383


近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该《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将推动重庆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条例》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包括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安全巡查、秩序维护、代收代缴水电费用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不得擅自降低服务标准。

二、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条例》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范。规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存入具有独立账户管理资格的金融机构,并接受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也不得挪用或者侵占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三、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

《条例》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行使管理权的最高形式,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物业纠纷处理机制

《条例》建立了物业纠纷处理机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对于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业主的投诉,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条例》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安全、整洁、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强化监管和处罚

《条例》强化了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监督管理体系,对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七、过渡性规定

《条例》还对本《条例》施行前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以及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作出了过渡性规定,确保《条例》的平稳过渡和有效实施。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重庆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规范和指引。相信该《条例》的实施将有效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重庆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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