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来水管理条例284


为保障小区自来水的安全可靠供给,维护小区用水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自来水条例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总则本条例适用于本小区内用水设施的管理和业主、租户的用水行为。小区自来水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 物业管理责任制定小区自来水管理制度,监督其执行。负责小区自来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和定期检测。定期抄表并向业主、租户收取水费。对违反本条例的业主、租户进行处罚。

第三条 业主、租户的用水义务按照规定及时缴纳水费。合理用水,避免浪费。发现用水设施漏水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物业。不得私自改动用水设施或擅自用水。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物业举报。

第四条 收费标准水费按市自来水公司规定的标准收取。滞纳水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抄表与结算物业每月定期抄表,抄表时间由物业另行通知。业主、租户应在抄表人员到达时在场,并按时缴纳水费。水费按月结算,逾期未缴纳的,物业有权采取停水等措施。

第六条 违规处罚私自改动用水设施或擅自用水,由物业给予警告,并处以违规费。逾期未缴纳水费,物业有权采取停水等措施,并处以滞纳金。违反其他本条例规定的,物业有权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第七条 附则本条例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和执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01-04


上一篇:物业专宠文案:让您的社区光彩照人

下一篇:物业管理条例手抄报图片及内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