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解读153


第一章 总则1. 目的: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住宅所有权人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阳江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住宅物业的管理。
3. 定义:
- 住宅物业:指供人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 住宅所有人:指享有住宅所有权的人。
- 物业使用人:指租用、使用住宅的单位和个人。
- 物业管理企业:指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从事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 物业管理活动4. 物业管理职责:
- 保证住宅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 维护住宅公共区域和设施的整洁、安全。
- 组织业主委员会或者聘请物业管理企业。
- 物业管理企业职责:
- 根据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符合物业管理需要的服务。
- 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全体业主报告工作。

第三章 物业管理费用5. 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
- 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分摊缴纳。
- 物业管理费用用于住宅公共区域和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服务。
6. 物业管理费用的标准和缴纳方式:
- 物业管理费用的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
- 物业管理费用按月缴纳。

第四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7. 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是住宅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8.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管理权。
9.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权:
- 制定和修改住宅物业管理规约。
- 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物业管理纠纷10.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
- 调解: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调解。
- 仲裁:由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法律责任11. 住宅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 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 遵守住宅物业管理规约。
12. 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律责任:
- 提供符合物业管理需要的服务。
- 对住宅公共区域和设施进行妥善管理。
13.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
- 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管理权。
-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则14. 本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15. 本条例由阳江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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