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全面解读199


导语: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北京市首次颁布的物业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对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总则

《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的定义、原则、适用范围等基本内容,强调物业管理应当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坚持依法管理、业主意导、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力等均有明确规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

《条例》要求,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按照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

《条例》规定了物业服务费的收缴方式、标准和调整机制。物业服务费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的维护、修缮和更新,以及公共用房和共用设施的水电费、供暖费等费用。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质量

《条例》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维修和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绿化养护;安全防范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服务质量,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第六章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条例》规定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业主有权监督和检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配合业主监督和检查;业主有权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向业主通报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情况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业主违反《条例》规定,未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条例》规定,未提供物业服务或者提供不符合约定质量的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章 监督管理

《条例》明确了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结语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条例》,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邻里关系。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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