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中的清洁规范361


物业管理条例中,对清洁有明确的规范,旨在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和小区整体形象。

清洁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对小区内公共区域进行下列清洁工作:
地面、楼梯、走廊的清扫、冲洗;
外墙、门窗、栏杆的擦拭;
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洁、保养;
垃圾箱房的清扫、消毒;
绿化带的维护,包括修剪、浇水、施肥等;
公共区域定期消杀,防治蚊虫、鼠害。

清洁频次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频次不低于以下标准:
地面、楼梯、走廊:每天至少清洁一次;
外墙、门窗、栏杆:每季度至少清洁一次;
公共设施设备:每月至少清洁一次;
垃圾箱房:每天至少一次;
绿化带: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定期维护;
消杀:每季度至少一次。

清洁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污渍、积水;
楼梯、走廊无障碍物,扶手干净;
外墙、门窗、栏杆无污渍、无脱落;
公共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表面干净;
垃圾箱房无异味,地面无垃圾溢出;
绿化带修剪整齐,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

清洁监督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清洁工作进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清洁规范和频次提供清洁服务,并定期向业主报告清洁工作情况。

业主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清洁,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质疑和投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整改。

违反规定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清洁的规定,业主或业主大会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
警告;
罚款;
责令改正;
暂停或吊销物业服务资质。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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