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重点内容解读【最新】382


前言《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省首部专门针对物业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物业服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条例》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包括:
-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确保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安全;
- 维护公共设施和设备,及时修缮和更换;
- 提供符合约定和国家标准的物业服务,包括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等;
- 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费用的账目,接受业主监督;
- 尊重和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业主的隐私或限制业主正当使用权。

二、规范物业服务合同《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 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程序进行;
-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

三、加强业主自治《条例》强调了业主自治的重要作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尊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策,并配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行使职责。
-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管理权的最高权力机构,对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具有决定权;
-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约的机构;
-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行使自己的管理权。

四、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制《条例》建立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制,规定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的程序和原则。
- 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
- 调解机构应当公正、及时地处理物业管理纠纷,促进纠纷的解决;
- 调解不成的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加强监督管理《条例》加强了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规定了有关部门的职责和监督检查措施。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工作;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结语《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 标志着我省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发展新阶段。各级政府、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应当共同遵守和维护《条例》,形成良好的物业管理共治格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物业服务环境,让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生活得更加安心、舒适。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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