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区物业管理条例解读,保障业主权益277


前言

《南通通州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规范南通通州区的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指导。

第一部分:物业管理的基本规定

《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业主自治、专业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管理。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遵守行业规范,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二部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查阅物业管理相关文件;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行为;
参与物业管理决策;
对物业服务提出投诉和建议。

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和业主公约;
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活动;
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依约收取物业服务费;
享有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
提供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
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的管理

《条例》明确了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的管理责任。共有部分包括公共道路、绿地、公共设施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专有部分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负责管理。

第五部分: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

物业管理中发生纠纷,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调解机构可以是业委会、小区业主大会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

第六部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有关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结语

《南通通州区物业管理条例》为南通通州区的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规范依据,保障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认真学习和执行《条例》,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物业管理环境。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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