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品房物业管理条例: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和谐社区113


前言
商品房物业管理是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社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商品房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上海市商品房物业管理步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物业管理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和义务,包括:

清洁、绿化、维护公共秩序;
按照约定提供电梯、供电、供水、供气等专项服务;
对住宅内的违章搭建、超标准装修等行为进行规劝;
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保障业主居住安全与生活便利。

业主权利与义务
《条例》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业主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包括:

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权利;
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的权利;
按照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遵守物业管理规约,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物业服务费管理
《条例》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使用和监督作出了规定:

物业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的标准向业主收取;
物业服务费应专款专用,用于小区的保洁、绿化、维护等相关费用;
业主有权查阅物业服务费账目,监督其使用情况;
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向业主公示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违法处罚
《条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

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可向业主追缴物业服务费并加收违约金;
业主侵占公共场地,物业管理企业可向业主发出整改通知,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法定职责,业主要求改正,经投诉后仍不改正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争议解决
《条例》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程序: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投诉;
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协调不成,业主可向法庭提起诉讼。

结语
《上海市商品房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上海市商品房物业管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通过明确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和业主的权利义务,规范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和谐社区环境,为上海市商品房物业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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