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解读15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了《嘉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共分九章七十二条,对物业管理的定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物业维修资金、物业纠纷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明确物业管理的定义

《条例》将物业管理定义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或者其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委托,对住宅小区、非住宅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等共有部分进行管理,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相关服务。”这一定义明确了物业管理的范围和性质,有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二、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

《条例》强化了业主大会的决策权,规定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物业服务合同变更、公共收益使用等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均有约束力。同时,新《条例》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并对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产生方式、任期、议事规则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有利于保障业主权益,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效率。

三、规范物业服务合同

《条例》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应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费用、使用人的权利义务等条款,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向业主和使用人详细说明物业管理中的风险事项和免责条款,有利于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四、优化物业服务费收取管理

《条例》统一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程序,由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同时,明确业主可以物业服务不符合约定的,有权拒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五、加强公共收益管理

《条例》规定,公共收益应当专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改造,以及用于物业管理的补充。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定期向业主公开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共收益的合理使用。

六、优化物业维修资金管理

《条例》完善了物业维修资金的形成机制,明确物业维修资金应当由业主和使用人分摊,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物业维修资金。同时,规定物业维修资金可以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和改造,以及用于物业管理的补充,有利于增强物业维修资金的保障功能。

七、加强物业纠纷调处

《条例》建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制度,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纠纷调解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组建业主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场所。同时,明确物业纠纷调解组织调解的物业纠纷,调解达成协议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有利于高效便捷地解决物业纠纷。

新修订的《嘉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业,保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应当共同遵守《条例》的规定,切实维护物业管理行业的良好秩序。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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