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物业管理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87


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是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制定并由本行政区域全部或者部分适用的地方性法规。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制定行政处罚法规,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行政处罚设定应当明确,内容具体;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三)对违法主体、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设定条件、程序、实施机关等应当明确具体;
(四)行政处罚规范应当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共六章七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
第五章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及处理。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效力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六安市的物业管理活动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该条例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六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物业:
(一)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
(二)商业办公楼宇;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的办公和生活场所;
(四)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
(五)旅游景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物业管理的区域。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变化,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实际需要。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物业管理工作,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六安物业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的意义


六安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六安市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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