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物业维修基金175


什么是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维修基金是指由业主按照一定标准缴纳,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物业维修基金是业主共同所有的,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物业维修基金只能用于以下用途:

保修期满后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
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道路、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部位日常维护费用。

物业维修基金不得挪作他用,也不能分配给业主。

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清远市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如下:

新建商品房、别墅、写字楼、商铺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2元;
二手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元。

具体缴纳标准按时价执行。

物业维修基金的保管和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保管和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应当存入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物业维修基金的维修标准物业维修基金的维修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有关规定制定。维修标准应当保证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满足业主的正常使用需求。

物业维修基金不足的处理如果物业维修基金不足以支付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筹集资金。筹集资金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追加收取物业维修基金;
向业主借款;
向银行贷款。

筹集的资金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物业维修基金的监督物业维修基金的监督由全体业主负责。业主有权查阅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并对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提出建议或异议。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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