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物业管理条例解读101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武汉开发区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武汉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治组织,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变更、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办理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内容包括:

物业服务范围;
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期限;
违约责任等。

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按照政府定价目录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包括:

按建筑面积分摊;
按使用面积分摊;
按户型分摊等。

物业服务质量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
园林绿化的管理;
公共秩序的维护;
消防安全的管理等。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享有下列权利:

享受物业服务;
监督物业服务质量;
参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
查阅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资料等。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下列义务:

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爱护公共设施;
维护公共秩序等。

监督管理

武汉开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区的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职责包括:

制定物业管理规范;
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等。

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处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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