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物业管理方案32


引言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物业管理的需求日益增大。为了规范农村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农村居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村居住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农村居民住宅、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等物业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

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业主自治、专业管理”的原则,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为目标,建立健全农村物业管理体系,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

三、管理机构

1. 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物业管理的总体规划、协调和监督。

2. 成立农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或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农村物业的日常管理。

四、管理内容

1. 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亮化、垃圾清运等。

2. 维修养护管理:负责房屋、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安全、整洁。

3.治安消防管理:负责公共区域的治安巡逻、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停车场、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

5.财务管理:负责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使用、核算等。

五、管理费用

农村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受益原则、公平原则、量入为出的原则”确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1. 业主大会是农村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2.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农村物业管理的日常事务。

七、监督管理

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镇人民政府对农村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规范化管理。

八、附则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所有。

结语

通过实施农村物业管理方案,可以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宜居的新农村。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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