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解读15


第一章 总则

本条例规范金昌市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本条例适用于金昌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区物业管理。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管理权的最高 орган.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组织、职责和议事规则由本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企业

从事小区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

第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物业服务范围、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物业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等内容。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费用,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费用。物业服务费的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

第六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和监督权;
查阅、复制物业管理资料;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
享受物业服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提出建议。

业主有以下义务:
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的决议;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章 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依法收取物业服务费;
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制止;
要求业主履行合同和缴纳物业服务费;
对损害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追究;
享受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服务企业有以下义务:
依法提供物业服务;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对业主合理的要求给予回应;
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

第八章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

因物业管理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协商调解;
申请人民调解;
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
向业主委员会提起申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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