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272


嘉兴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秩序。条例共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界定

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包括:业主共有的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所在地及相关场地;业主共有的道路、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业主共有的绿化等其他需要管理的区域。其中,业主共有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种类型的建筑物。

二、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作用

条例规定,拥有相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即为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管理权的基本形式,负责对物业管理事项进行表决,包括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审议物业管理方案、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等。

三、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和管理

条例明确了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和程序,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具备一定的资质和管理能力。业主大会或其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

条例规定了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使用范围。物业管理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摊,可以按照面积、使用人数等方式计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费用专款专用,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维修、维护、管理、服务等支出。

五、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条例明确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业主享有参与物业管理决策、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物业服务企业有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保障业主安全等责任。

六、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

条例规定了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优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也可以向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物业管理监督

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监督的责任主体和监督内容,包括: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受理业主投诉、纠正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协调解决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

嘉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共同遵守条例规定,完善物业管理机制,营造和谐有序的物业管理环境。

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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