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由谁交200


物业维修基金的概念

物业维修基金是指业主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所形成的储存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重建等。

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主体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业主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由业主大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以下内容:
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主体是业主,而非其他主体。
业主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的标准是按建筑面积比例。
业主大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缴纳的具体说明
缴纳时间: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开发商应当向业主大会移交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资料和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大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业主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缴纳方式:物业维修基金以现金方式缴纳,不得以物抵款或者以其他方式缴纳。
缴纳数额: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低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元,也不得高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即每平方米0.5~2元。
缴纳周期: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周期不得超过一年,业主可以一次性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

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

物业维修基金只能用于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修缮房屋的外墙、屋顶、地下室等共用部位。
维护、更换供暖、供水、供电、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
绿化、亮化、道路等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
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改造和重建。
其他符合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需要的费用。

物业维修基金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物业管理费。
维修、更新个人居住部分的费用。例如:阁楼、阳台等非共用部位的维修费用就不得使用。
其他与物业维修养护无关的费用。

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大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维修基金建立独立的帐户,并按照业主大会的指示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当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并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物业维修基金的监督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 осуществляет。业主对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有异议时,可以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

相关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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