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宿舍物业管理条例解读402


引言

体育局宿舍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体育局宿舍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体育局宿舍物业安全、整洁、有序的法律依据。根据《条例》规定,体育局宿舍物业管理包括宿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管理、服务管理等方面。一、宿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管理

1. 宿舍房屋分配。体育局宿舍房屋由体育局统一分配,根据运动员训练、比赛、教练员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2. 宿舍房屋使用。运动员、教练员入住宿舍房屋后,应当按照分配的房屋类型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转租。
3. 宿舍房屋维修。体育局负责宿舍房屋的日常维修和保养,运动员、教练员应当爱护宿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或损坏。二、环境卫生管理

1. 环境卫生责任。运动员、教练员应当保持宿舍房屋及其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污水等。
2. 垃圾处理。体育局应当提供垃圾收集设施,运动员、教练员应当按照规定将垃圾投放至指定地点。
3. 公共区域卫生。体育局应当定期对宿舍公共区域进行卫生保洁,运动员、教练员应当配合体育局做好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工作。三、治安管理

1. 治安责任。体育局负责宿舍治安管理,运动员、教练员应当遵守宿舍治安管理规定,配合体育局做好宿舍治安保卫工作。
2. 外来人员出入。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应当经过登记,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3. 违法行为处置。运动员、教练员在宿舍内发生违法行为的,体育局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处理。四、服务管理

1. 服务内容。体育局应当为运动员、教练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包括水电供应、食堂服务、医疗保健等。
2. 收费管理。体育局应当按照规定收取宿舍管理费,用于宿舍物业管理。
3. 投诉处理。运动员、教练员对宿舍物业管理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向体育局提出,体育局应当及时处理。五、监督管理

1. 监督机构。体育局设置宿舍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条例》的实施。
2. 监督内容。监督小组对宿舍物业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执法手段。体育局对违反《条例》的运动员、教练员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结语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体育局宿舍物业管理,维护宿舍安全、整洁、有序,保障运动员、教练员的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运动员、教练员应当遵守《条例》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物业秩序,共同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

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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