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版,明确业主、物业职责272


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原条例进行了较大修改,明确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保护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业主权利和义务

《条例》规定,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享受物业服务,并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评价;
查阅物业服务相关资料,并提出合理要求;
参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和表决;
按照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服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按照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维护物业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管理住宅小区,并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
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对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业主或使用人予以劝阻、制止;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公开物业服务相关信息,接受业主的监督、评价;
管理好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并维护其完好;
建立健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物业服务费用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市场价确定,并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应当由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应当按照物业的使用面积分摊,业主可以提出物业服务差错、不足的异议和意见。

四、监督和处罚

《条例》规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条例》的实施,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

五、其他

《条例》还对物业管理费用纠纷的处理、物业管理合同的解除和续订、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设立等事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有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业,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条例》的修改完善,标志着济南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相信随着《条例》的贯彻实施,济南市的物业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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