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六里屯物业管理条例,维护和谐宜居家园326


前言:
六里屯街道作为北京市朝阳区的核心商圈和居民聚集区,其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质量和社区和谐稳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六里屯街道办事处制定了《六里屯街道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物业管理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向业主提供以下服务:
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
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和垃圾清运
治安、消防管理和安全防范
公共秩序维护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支持协助

业主的权利:
条例保障业主的下列权利:
参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物业
查阅物业服务合同、财务资料和相关会议记录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提出建议和意见
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提出异议并要求说明
对物业服务不满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法律诉讼

物业费缴纳: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收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催缴。业主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

违法处罚:
条例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服务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业主违反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
未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其他规定:
条例还对以下方面作出了规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物业服务纠纷的处理
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

结语:
《六里屯街道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六里屯街道办事处欢迎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条例的讨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发展。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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