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保障业主合法权益203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小区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力

1.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自治组织,享有决策权和监督权。业主大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审议物业服务合同、批准年度预算和决算、决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改建等事项。

2.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业主委员会的职权包括: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组织业主大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等事项。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

1.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履行以下职责:

(1)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确保业主安全。

(2)管理和维护共用区域、设施和设备。

(3)提供保洁、绿化、治安等基本物业服务。

(4)代办业主委托的其他事项。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台账,定期向业主公示服务内容、标准、收费等信息。

三、物业服务费用

1.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分摊缴纳。

2. 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

(2)根据物业使用面积分摊。

(3)根据业主实际享受的服务内容和水平分摊。

3.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示物业服务费用收缴和使用情况。

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

1. 业主享有的权利包括:

(1)享受物业服务,监督物业服务质量。

(2)参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

(3)查阅物业服务相关资料。

(4)对物业服务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2. 业主的义务包括:

(1)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2)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3)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

3. 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包括:

(1)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2)取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资格。

(3)按照合同约定,有权对业主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4. 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包括:

(1)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

(2)保障业主安全,维护公共秩序。

(3)定期向业主公示服务内容、标准、收费等信息。

五、监督管理

1.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2.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

3. 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4.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总之,《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学习和遵守条例规定,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小区物业管理环境。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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