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物业管理方案,构建和谐宜居校园环境159


高校物业管理作为高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高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以及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为了提升合肥学院物业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宜居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优先、绿色可持续的原则,以提升师生员工满意度和幸福感为目标,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物业管理体系,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物业服务,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学习生活氛围。

二、管理目标

1.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2. 优化物业管理队伍,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技能,满足师生员工需求。

3. 加强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和健康。

4. 构建和谐宜居的校园环境,提升师生员工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三、管理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合肥学院所属校园及附属地区的物业管理,包括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以及校园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的管理。

四、管理职责

1. 学院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全院物业管理的统筹、规划、监督和考核,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培训,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2. 二级学院和部门:负责本单位所属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学院物业管理中心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督和指导外包物业服务单位的工作。

3. 外包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学院物业管理中心的要求和师生员工的反馈意见,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五、管理内容

1. 日常管理:

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道路清扫、秩序管理、安全巡查、设备维保、投诉处理等。

2. 基础设施管理:

楼宇设施维护、供水供电管理、电梯管理、空调系统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等。

3. 绿化养护:

绿地维护、花草修剪、病虫害防治、园林景观设计等。

4. 安全管理:

校园出入口管理、视频监控、保卫巡查、消防应急管理、事故应急处理等。

5. 服务保障:

宿舍管理、水电维修、家具维修、快递代收等。

六、监督管理

1. 学院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定期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外包物业服务单位履行合同义务。

2. 二级学院和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所属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学院物业管理中心反映问题和建议,协助学院物业管理中心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3. 师生员工: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物业管理评议,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考核与奖惩

学院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外包物业服务单位的履约情况和师生员工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并实施奖罚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约、调整服务费用和评选优秀物业服务单位的依据。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和修订。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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