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选聘方案398


一、前言

为保障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维护物业使用人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拟公开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特制定本方案。

二、选聘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2. 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

3. 信誉良好,市场口碑好

4. 实施物业管理所需资金保障到位

三、选聘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

2. 企业具备物业管理相关资质证书

3. 企业拥有足够的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4. 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

5. 企业在市区范围内有成功的物业管理案例,并具有良好的业绩口碑

6. 企业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要求

四、选聘程序

1. 发布选聘公告

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物业管理规定的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发布选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聘企业基本要求、选聘时间、选聘方式、选聘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 递交申请材料

有意参与选聘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选聘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企业过往业绩等材料。

3. 资格审查

选聘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选聘条件的企业进入评估程序。

4. 评估方案编制

进入评估程序的企业,根据选聘公告要求编制评估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服务计划、服务质量承诺、服务收费标准、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诚信体系、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等。

5. 评估

选聘委员会对评估方案进行评估,主要考察企业的组织管理能力、技术服务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诚信履约能力、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等方面,并形成评估结果。

6. 确定选聘结果

选聘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选聘企业,并向全社会公示。

五、合同签订

选聘委员会与选聘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收费、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六、履约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有权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选聘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其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七、附则

1. 本方案由选聘委员会负责解释。

2. 选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选聘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选聘程序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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