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物业管理条例解读与要点230


引言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枣庄市制定了《枣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0年6月6日经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条例》第一章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明确了物业管理的定义,指出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和非住宅物业实行日常维护、修缮、清洁、绿化、秩序维护以及管理等服务活动。

第二章 物业服务企业

《条例》第二章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明确了市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资质审核、从业人员培训、日常巡查和行政处罚等。

第三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条例》第三章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职权、程序和运作规则。明确了业主大会是业主依法享有对物业管理事项管理权和决策权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规定了业主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规则、议事规则和决议效力。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期和更换程序。

第四章 物业管理合同

《条例》第四章对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费用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规定了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低于有关行业服务标准的,应当按照行业服务标准执行。

第五章 物业管理费用

《条例》第五章对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分摊,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物业管理费用。规定了物业管理费用专项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资金用途。明确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费用收支的监督职责。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

《条例》第六章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内容和质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标准,提供维护、修缮、清洁、绿化、秩序维护等基本服务。还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业主需求提供增值服务,如代收代缴物业费、提供社区服务等。

第七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条例》第七章对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业主享有参与业主大会、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等权利。还规定了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爱护公共设施等义务。

第八章 争议处理

《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方式。明确了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可以协商调解、申请调解或者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物业管理部门对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出具处理意见。

第九章 罚则

《条例》第九章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条例》规定的,由物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业主违反《条例》规定的,由物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结语

《枣庄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枣庄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条例》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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